第70章白衣_大将军总要我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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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白衣

  当年随安祟恩出发的人,没有一个提起兹漠有绿洲,那片山谷显然是个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境,安祟恩当年处死谢涛的地方,显然不在山谷。

  但谢涛的尸骨为什么会在山谷?

  应是漠狼有灵性,认得曾经来过的谢涛,将谢涛的尸首拖到了山谷。

  但所有的过往都已经被埋葬在黄沙之,实情到底如何,谁也不知道,风煊只能推断——

  兹昆一族自视为天神的侍从,从不涉足凡尘,幸存的族人在这一带避世而居。

  也许是生存的地界太小供养有限,也许是侍神之人清心寡欲,族人口逐渐凋零,最后一个孩子被托付给路过此地的谢涛。

  “为什么师父不跟我说呢?”

  入夜后,谢陟厘脑袋搁在膝盖上,眼睛望着篝火,轻声道,“他从来没有提起过。”

  “我想,兹昆一族走到最后,你的亲人只希望你能平安成长,一世无忧。”风煊道,“你生活在北疆,若是知道自己是北狄人,二十年来,还能活得这么平静吗?”

  火光在谢陟厘眸子里轻轻跃动,谢陟厘想了想,发现是的。

  她此时得知自己可能是兹昆一族后人,心里头都十分纷乱。

  北狄长年侵扰大央边境,北疆人不堪其扰,损失惨重,对北狄人恨之入骨。

  孩子们做游戏都是派出最没有地位的那一个扮成北狄人,然后其它人便追着那一个打。

  且不说年幼的自己能不能接受自己是个北狄人,就说师父也不可能顺顺当当地把一个小北狄人留在身边。

  “算啦。”谢陟厘想了想,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世上已经没有兹昆一族了,我是与不是也没什么打紧的。”

  她一面说,一面拿树枝把火堆里烤着的东西扒拉出来。

  这些是她在山谷挖到了根茎,也是他们这些天来的粮食,也不知叫什么,生吃时颇为水嫩,烤熟了则粉粉糯糥,像是山芋。

  刚扒拉出来的十分烫手,谢陟厘左手换右手,呼呼吹气,脸颊鼓鼓的,嘴巴嘟起来,像条小金鱼。

  风煊看着她微笑。

  他真喜欢这样的阿厘。

  已经过去的便放手让它过去,尚未到来的也很少去忧心,她总能紧握着当下,人生在她手里如此清澈明晰——就是一日三餐,一饮一喙,春去冬来,岁月悠长。

  豪迈当年被兹昆一族喂养之时,应当也是吃过熟食的,对着谢陟厘手里的东西又蹦又跳,舌头伸得老长,口水滴滴嗒嗒往下淌。

  谢陟厘便把第一个给了豪迈,然后再剥了一个给风煊。

  没想到风煊已经剥好了一个,递给她。

  火光在晚风摇晃,映得两个人的脸都有些发红。

  “嗷呜”,豪迈挤过来,表示还要。

  山谷虽然避风,但夜晚还是很凉,谢陟厘将火堆烧得旺一些。

  豪迈趴在谢陟厘身边,庞大的身躯形成一座小小山峰,又柔软又蓬松。

  风煊低低地咳了几声。

  谢陟厘抬头:“你冷么?”

  “也不是很冷……”风煊说着,又咳了几声,拢了拢衣襟,“我原本不怕冷的,大约受伤之后,失血过多,这种天气竟也有些畏寒了,咳咳咳咳。”

  谢陟厘寻思他前几天好像都没有嫌冷,难道越养身体越虚了?

  再一想,他现在确实需要些补物,这些在山谷当都没有,果然还是该早点回去。

  她起身走到风煊身边,隔着两尺左右的距离,和风煊并肩躺下。

  豪迈如今粘她粘得好比未断奶的孩子粘自己的母亲,一见谢陟厘换了地方睡,它也挪着小碎步过去了,重新挨着她躺下。

  谢陟厘示意风煊,可以像她这样挨着豪迈睡,豪迈是个天然的大暖炉。

  然后就见风煊挪了挪,把她搂进了怀里。

  谢陟厘:“!”

  上一次他们如此接近,还是在神庙里。

  那时是在一片黑暗之,不像此刻,火光照耀,豪迈还支棱起了脑袋,警惕地看着风煊。

  风煊的眼睛眨了眨:“不抱着你,我怕睡到一半,可能会少了半边脑袋。”

  谢陟厘觉得自己的脑子大约是出问题了,她居然从风煊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可怜兮兮的味道来。

  不由便放软了身体,由他抱着。

  风煊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上,似是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豪迈看着两人抱作一团,脑袋复又搁在腿上,放心地进入了梦乡。

  再等了几日,风煊的伤情稳定,可以动身离开了。

  出谷便是万里黄沙,是人人避之不及的流沙兹漠。

  但豪迈对兹漠无比熟悉,好像闭着眼睛都知道流沙在何处,一路轻轻松松载着谢陟厘和风煊离开。

  谢陟厘回望。

  长风浩荡,卷起细细沙尘,沙丘柔和地起伏,看上去异常空旷、辽远、宁静。

  谁也不会想到,底下掩埋着一座神庙的辉煌,以及一个部落的兴衰。

  这里已经是兹漠的心地带,风煊预计回到边缘须得三四天的功夫。

  但第二天的傍晚便遇上了带着人四处寻找风煊的路山成,再行得一阵,又遇上了程商。

  路山成见到风煊便滚鞍落马,几乎是连跑带爬地过来,撕心裂肺地一声喊:“主子!”

  风煊见他两颊削瘦,这些日子显然吃了不少苦头,拍了拍他的肩:“辛苦你了。”

  “我就知道主子绝不会出事!”路山成声音里带着一丝哭腔,然后望向谢陟厘。

  谢陟厘只觉得路山成的眼睛里好像能飞出刀子来,然后听路山成道咬牙道,“主子,等回了云川城,您一定能去算一算字。您跟她字肯定相冲,和她在一起准没好事——”

  “阿成,”风煊眉头微皱,声音里威严而冷峻,“阿厘不止一次救我性命,这一次若没有她,我早就不在这个人世了。”

  风煊说着,抬高了一点声音,在场的每一名兵士都能听见,“从今往后,见谢姑娘如见我,若有人待她有半点不敬,便是待我不敬,我必从严处置。”

  “是!”兵士轰然应诺。

  程商便是这个时候来的。

  程商年近四旬,同北狄打了二十余年仗,对北狄知之甚深。路山成等人只是对豪迈表现出惊奇,程商却是立即便想到了北狄神庙的传说。

  程商年纪长些,心思也沉稳缜密得多,出来寻人时不忘备下衣食所用之物。

  此时众人就地扎营,程商亲自捧着两套衣物进来:“行军之际,万事仓促,这是从索部族所得,大将军和谢姑娘请凑合着用吧。”

  两人这番出生入死,一身衣裳确实破烂不堪,谢陟厘连忙向程商道谢。

  程商恭恭敬敬道:“能为姑娘效劳,是末将的福分。”

  谢陟厘:“……”

  倒也不必如此恭敬。

  虽然在传言,她早就是“大将军的女人”,但人人都觉得她不过是个宠姬而已,客气归客气,绝不是如程商这般。

  这倒让谢陟厘有些不适应,连忙还了一礼。

  此时亲兵来回禀:“旁边小帐篷已经铺设完备了。”

  按风煊的意思,住一处帐篷便好,反正这么些天两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但谢陟厘脸皮薄,且豪迈是生人勿近,对着谁都呲着尖利的狼牙,每一个进帐篷的人都给它吓得不轻,谢陟厘便带着豪迈歇在了旁边的小帐篷里。

  这是多日以来,第一次睡上枕头和被褥,谢陟厘大有重返人间之感,这一觉睡得分外沉,睁眼时已见门帐外头一片明亮。

  谢陟厘连忙起身。

  程商正领着部属在不远处给马匹上鞍,一瞧见谢陟厘,便远远迎上来行礼。

  他失去了一条手臂,一边袖管空荡荡的,谢陟厘问道:“程将军的伤可还好?”

  “曹大夫妙手回春,末将的伤已无大碍了。”程商道,“姑娘是往大帐去吧?大将军说了,待姑娘醒了便出发。”

  这么多天,谢陟厘已经养成了习惯,睁开眼睛第一事便是要去看一看风煊如何,此时被人点破倒有些不好意思,只含糊“嗯”了一声。

  程商脸上带着长辈的和蔼,含笑道:“姑娘与大将军同生共死,不离不弃,实是三生良配,天作之合,末将可是盼着能早日喝一杯喜酒呢。”

  谢陟厘从前就觉得同人打交道是一件十分复杂且难办的事,此时这种感觉达到了巅峰。

  她全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说是,那脸未免有些大,说不是,她也不能否认风煊对自己的心意,最后只好匆匆扔下一句“说、说笑了”,逃也似地进了风煊的帐篷。

  风煊正在和路山成商议后续的战事,抬眼见谢陟厘进来,只觉得眼前一亮。

  北狄人尚白,谢陟厘穿着一身雪光般耀眼的白衣,长发如往常一样辫成一条长辫,头上戴了顶圆而小的白帽子,帽子上镶着红宝石,沿边垂下一圈白纱,那是给北狄贵族女子遮挡风纱用的。

  这一身美丽至极,风煊的脸色却瞬间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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