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 夜袭 01_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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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夜袭 01

  167、夜袭

  .la[棉花糖

  布库这小鬼真的很机灵,不仅带领族里的小孩收集捆扎柴火,还仔细的向孙志新询问捆扎柴火的要求。

  孙志新给出的要求是便于投掷、易燃、耐烧、不易熄火。小家伙就动开了脑筋,最后交上来的成品便是孙志新见了也感觉到不小的惊喜。

  那柴火捆得每捆只有成人的大腿粗细,尺许长。从外到里,依次的是包裹的亚麻油、亚麻布、柴火、用来手持的短柄。最外用线裹紧,最里加垫了一块石头增重方便投掷。孙志新拿到手里时仔细观察这东西,感觉就是一枚原始的手掷燃烧弹!无论以石头增重的想法,还是增添手柄方便抓握投掷的改动,无一不独具匠心。这东西看来粗鄙,但有了这些改动后放到眼前的史前时代,无疑为杀器!

  布库这小家伙,智慧与创造力还当真不同凡响!

  为此孙志新将他好好了夸赞了一翻,喜得布库还有他老子纳鲁笑得只见牙不见眼,布库这东西更是将小胸膊挺得山高,表情极为自豪。弟弟得了孙志新毫无吝啬的夸奖,奥格不吃醋是假的,但弟弟这样厉害,他这个当哥哥的也是喜翻了天,难得没阴着脸,逢人便夸自家小弟有聪明。

  两兄弟虽然兄弟,天赋方面倒是各自不同。和布库相比,奥格在战斗方面的天赋极为突出,手眼配合之间有一种密合无痕的紧丝严扣感觉,他的运动反射弧时间极短,简直就是天生的战士,学起孙志新新传授的技能来就是比别人掌握得更快,也掌握得更好。

  孙志新要求他们在三天之内学会的技能叫做抛石。

  就是拿一块很有弹性的兽皮做底弓,兽皮两端联结绳索来用抓握并操作它。使用的时候寻找一块有着尖利表面的拳头大小石头,将它放在抛石索里,用手握住联结绳索的两端在空中飞快的以圆曲甩动。利用离心力的原理将石头加速到一个具有不小杀伤的初速度,再让石头以切线方向抛射而去,用来射击敌人。

  在弓箭没有发明以前,西方古战场上多见这种抛石杀敌的技艺。如果准头够,臂力够,通过离心力加速原理的抛石杀伤力不可小觑!而且如果成能规模的话,单体的抛石就会形成区域性的石雨。如雨般的石头从天而降攻击敌人,不仅在实质性杀伤以及心理、士气杀伤上都会很拥巨大的效果,特别是在这样的史前时代。

  弓箭的制做已经来不及,但绳弓抛石在孙志新手底下出现了,这个目前来说显得非常先进的抛掷武器绝对能给乌兰哈特一个大大的‘惊喜’。

  奥格只用一天半的时间就牢牢的掌握了这个技能,三十步以内可以用巨大的惯性力量击穿一块牛皮!六十步以内他自信可以砸破敌人的脑袋!

  其余的年轻战士不如他练得好,臂力倒是够的,就是准头和石头从切线方向抛离的时机把握上差些。到得第三天,奥格的那群好友已经熟练运用,其它人差一些,但也可以投放战场了。

  齐格力则在孙小鲁的帮助下收集那种会发光的蘑菇液,孙志新指导族里的妇女们捕鱼后,鱼肉腌制放好备食,鱼鳔则拿来盛装采取的蘑菇汁液。具体的做法就是将汁液灌进去,再将鱼鳔两端用绳索扎好备用。这个小道具将会成为出奇不意的奇袭利器。

  奥瑞克和玛斯一起帮助孙志新调拨人手,运用自己的威望以及凝聚力把两边的族人揉成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运转的整体,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战斗前的准备工作。

  三天,时间只有三天时间,所有人都在跟时间赛跑,就怕乌兰哈特抢先发动攻击。

  第一天,没有动静。

  第二天,那具用来做为攻城锤的大圆木在梭矛族人的修整下更具原始攻城锤的形状,越发证实了孙志新的猜想:乌兰哈特这个厉害的女人就是打算这么干!

  第三天,哥本看到乌兰哈特在指挥着人用那根攻城锤练手,阿尔法同时也感觉到了到对方要发动攻击的意图和危机。

  也就是说,欲破这个死局,不能待到第四天上乌兰哈特发动进攻才动手。无论奇袭还是偷袭,都必须在第四天黎明以前发动进攻。若是等到乌兰哈特已经发动族人动手了,结果便是破不开的死局。

  而奇袭发动的时机,最好未过于夜间借夜色的掩护悄悄行动。时间选择在凌晨四、五点左右,这个时候人体休息时进了第五阶段,睡着最死,警惕性最低,也最易得手。

  凌里十一点半,孙志新站在营地里中央的位置缓缓四顾。周围站着海风和猎人部族的所有人,除了守护在洞口那里的,无论男女老少,病的也好,残的也好,全都来了。全体人安安静静的看着人群最中央的两个族长,还有他们的吉玛。

  此时营地里燃烧着最后一部份柴木,烧得火焰霍霍,树干在火堆里发出轻微的噼啪暴响声。所有人的脸色都在火光的映射下露出孤注一掷的振奋。此战是胜是败,关系到全族的生死,胜则生,败则亡,有生了没啥好说的,败了一切都不必再说。纳鲁和泰格各分左右站在孙志新身边,一人握刀,一人持剑,两人都面色如水,目光温柔的看着孙志新。

  孙志新和众人作一样的相同打扮,里穿亚麻衣,外穿兽皮毛裘,脚蹬兽皮靴,头和头发用一块兽皮做的瓜皮帽子裹住,是为防御,也是为了保暖。他左手拿着布库发明制造的史前版投掷燃烧弹,右手拿着自己可以用来做来攻击锤用的强光手电筒,胸前挂着望远镜,腰间悬挂着十余枚鱼鳔,面色沉静的环视全场。

  孙志新面色看上去沉静,其实心里是惶恐的。以前没有参加过像这样的自保自役——这是真实的生与死的战斗,不是什么一场在电脑显示屏前面参与的虚拟游戏。虽是做了各方准备,可战场里充满了无数的变数,成与败,生与死,往往是一刹那之间的事,所以诚实的说,孙志新是怕的。怕疼,怕流血,怕受伤,更是怕死。

  “其实,你不用去的。”纳鲁道。

  孙志新苦笑:“我不用去?一切都是我在策划安排,我能不去?做为你们的吉玛,我也有守护自己的鲁玛的义务,我能不去?布库是我的孩子,我也要保护他。奥格在前方冲锋陷阵,我这个当吉玛的好意思缩到他后头?人,有些事情可以不做,可有些事一定要做,眼前这件事,无论是从我是两边部族的一员,还是你们的家人这些个角度来说,我都要做,还要冲在最前面!”

  泰格低声叹息:“以前总想着做个威风八面的族长,现在想来,有了你之后还不如当个普通的族人,这样你的担子会小很多。小新,跟我一起,你后悔不?”

  孙志新笑笑,正色道:“你错了,我一点都不后悔,还觉得自己幸运得很。能拥有你们两个,是我从来都意想不到的荣耀!所以别再说什么,请睁大眼睛看着,你们的吉玛,也可以是守护自己爱人的战士!”

  “好!”泰格喝了一声,扬眉道:“不劝你了,我和你肩并肩站在一起!”

  感觉到了自家吉玛振奋的话里隐藏的惶惶不安,纳鲁沉着的一笑,道:“谁要想杀你,先踏过我的尸体!”

  泰格也是一笑:“我的话都让纳鲁说了,那么,谁想击杀纳鲁,先杀了我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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