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借宿一晚_穿成万人迷靠修罗场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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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借宿一晚

  镜面的冰箱反射出厨房里某人忙碌的身影。

  还有某个束手束脚站在门口的咸鱼。

  林汐心虚的瞧着白与时娴熟的颠锅翻菜,欲言又止了很久,最后还是忍不住开口。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此话一出,她成功得到白与时的讽刺。

  他拿起旁边被剥到只剩一个芯的大葱,怒极反笑。

  “你把大葱硬生生给我剥成了韭菜,还敢在这说帮我?要是不提醒你我今天就要用垃圾桶里的大葱皮爆香了!”

  林汐弱弱的缩了下脖子,尴尬的对对手指:“嘿嘿…这真是个意外…”

  她撇了一眼被扔掉的一大摊大葱皮,果断跳过了这个话题:“你放心吧,我保证不会再给你添乱了!”

  刚抬起脚准备进厨房为自己洗清罪名,一只带着饭香的的手就抵住了她的脑门。

  白与时穿着深蓝色的睡衣,袖子挽到了胳膊肘的位置,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手臂。

  他单手用着锅铲,头也不回的利用身高优势按住她的脑袋阻拦住她,一字一顿的说。

  “给,我,出,去。”

  好吧,出去就出去。

  哼,林汐掐腰对着他的后背做了个鬼脸,长得高了不起啊。

  回到客厅,林汐偷瞄了一眼厨房,既然是白与时把她赶出来的,那她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这么好的一个搜查时间,她可不能错过。

  林汐迅速在开始用眼睛扫描室内,鞋柜在哪里来着,应该是在大门口吧?

  她突然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很像一个变态私生饭,竟然要去翻人家影帝的鞋柜。

  抛掉羞耻的想法,摆在林汐面前有左右两条路,应该分别是前门和后门,她根据沙发的摆放确定了前门的位置,立刻小跑过去。

  但林汐都到大门跟前了都没见到鞋柜的影子,地上孤零零的一双鞋还是她自己的。

  林汐一头问号,难道有钱人家都把鞋柜放在外面?

  按照猜测她打开了正门,入目的是环境优美的前院,林汐走出去,脱下了一只拖鞋抵在了门下面防止它自动关闭,她用手挡住刺眼的阳光,来回打量院子。

  院子里大部分都是绿化,中间有一个小型喷泉,水质很干净,看的出来应该时常有佣人打扫。

  大气又美观,和别墅欧式的装修风格很搭配,可问题是她又不是来看风景的。

  白与时的鞋到底放在哪里!这样她怎么寻找线索!

  忽然间,林汐听见了什么东西移动的声音,她顺着看过去,那里盖了一个精致的小房子。

  这玩意怎么这么像是……狗窝?

  像是为了验证她的想法,那个小房子里钻出一个狗头,紧接着,它就气势汹汹的走了出来。

  那是一只,哈士奇。

  还真是狗随主人。

  林汐虽然不怕狗,但是她知道狗狗在自己的家中看到陌生人的反应有多大,而且它还是快赶上她腿高的一只大型犬。

  她心头一跳,小心翼翼的往后挪,尽可能和蔼的说话让它放松戒备。

  “乖狗狗,我是你爸爸的朋友,乖狗……啊啊!”

  不说话还好,一说话那条哈士奇就甩着舌头朝她狂奔而来,还不断地汪汪乱叫,她腿比脑子快,记起不能在狗面前跑的同时身体已经向箭一样发射出去。

  林汐根本来不及抽出门下的拖鞋,她光着一只脚逃进了屋里,那条狗也跟着跑了进来。

  “啊啊救命啊白与时!”

  这声凄惨无比的嘶吼一点不比在厨房被烫到时小,甚至盖过了屁股后面的狗叫声。

  白与时紧皱眉头出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林汐踩着一只拖鞋被狗追的满屋子跑,一个滑铲就从餐桌下漂移过,然后尖叫着跑到客厅,单手撑着沙发跳到另一面。

  白与时嘴角一抽,这是在他家玩杂技呢?

  等等,她跑过的那个方向是……他花大价钱买的古董花瓶!

  于是场面更加混乱,狗毛满天飞,白与时追着林汐跑,狗也追着林汐跑,在她即将闯祸之前,他猛地将她拦腰搂在怀里。

  感受到手下娇柔的身躯,白与时一愣,他们的动作好像太亲密了点。

  但紧接着他那点臆想就消失不见。

  林汐把白与时当成了救星,猛地往他身上一蹦,像一个八爪鱼一样趴在他身上,手还揪住了他的头发,妄想继续往上爬。

  白与时额角的青筋一跳,紧咬牙根。

  “松手!你给我下来!”

  “我不!除非你让狗走!”

  “……”

  他用杀人般的眼神扫过哈士奇,神奇的事情发生,前一秒还汪汪直叫的狗刹那间安静下来,并且还乖乖趴下,委屈的上挑着狗眼瞅他们,就好像刚刚追着人跑的不是它一样。

  林汐惊呆了,她从白与时身上跳下来,躲在他身后往那看,这狗这么听话的吗?

  白与是看出了她的疑问,不屑的整理了下衣服和被林汐抓乱的发型。

  “别小看破财,它可不是一般的聪明,刚刚它是故意追你玩的。”

  破财?这狗的名字真奇怪。

  “怎么可能,它就是想咬我。”林汐不信,这狗的品种可是哈士奇啊。

  白与时架起胳膊,歪头示意了两下:“不信就过去摸两下。”

  见破财一直温顺的趴着,林汐半信半疑走过去,蹲下身子伸出手。

  “狗狗乖……”

  在她手快碰到它的那一刻,破财狗头一缩躲了过去,优雅的起身打了个哈欠抖抖毛,大摇大摆的扔下呆若木鸡的林汐回到院子里,留下了一地白色的狗毛。

  “哈,我说什么来着。”白与时走到她身边,惋惜的摇摇头,“破财只跟比它聪明的人玩,看来它很嫌弃你。”

  ……这狗和它主人可真配。

  她也真是开了眼了,见到了拥有边牧智商的哈士奇。

  折腾了一顿,二人吃完饭已经将近中午,原本林汐还想偷摸再找找鞋柜,刚起身就被白与时按了回去。

  他拿出一个小药箱,不由分说的拽过林汐的手,用棉签给她涂上烫伤药,轻柔的让她几乎感受不到疼。

  林汐出神的看着白与时专心致志的模样,他的墨瞳里少了平日里的随性,认真的模样有些陌生。

  她还以为他这辈子只会对工作这么认真。

  涂完手,白与时换了一种药准备给她摸,却突然停下了动作,他神色晦暗不明的盯了会她的下巴处,把药又装了起来。

  对上林汐迷惑的视线,他沉默良久,没有解释自己的行为,只是扔下句话就去了换衣间。

  “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就告诉我。”

  望着他离开的背影,林汐纳闷极了,他刚才在看什么?

  不知想到什么,林汐惊慌的拿出手机将相机镜头对准自己,她浑身一僵。

  那本该被掐到青紫的皮肤白净无暇,她的伤在一夜之间自动恢复。

  白与时是在看她的脖子。

  坐在离开的车上,两人默契的都没有提起这件事。

  林汐更不安了,他为什么不问呢,简直太不正常了。

  走神的看着窗外一颗颗成了幻影的绿树,她百思不得其解。

  听见白与时说话时,她还没反应过来。

  白与时悠闲的靠在椅背上等红路灯,他难得耐心的重复了遍:“我说为什么明明你是经纪人,却是我在开车?”

  这话成功扯回了林汐飞远的脑洞,她无奈的耸耸肩:“还不是您老的车太高级,我不怎么会开吗。”

  这辆骚包的红色敞篷是白与时新欢,他换跑车的速度都快赶上换衣服了。

  只不过……林汐抬头看看车顶,书里不是写白与时不喜欢把敞篷的顶盖上吗。

  昨天她睡着之前还是敞开的,差点没把她冻死。

  难道是怕她冷才关上的?林汐吸了吸鼻涕,她倒是辜负他的好意,还是感冒了。

  “对了,我袜子呢?”林汐忽地想起今早怎么都没找到自己的袜子,这会光着脚穿鞋还挺冷的。

  “扔了。”白与时想也不想的回答,声音里还带着一丝嫌弃,“你那双白袜子都在外面踩成黑色的了,怎么,想把它供奉着时不时回忆一下你在黑夜中的奔跑的背影?”

  “噗。”林汐被他逗乐了,没想到这么一件奇怪的事情从他的嘴里说出来这么轻松。

  她缓缓收回了笑容,双眼紧紧盯着他不想错过一丝细节,“你不想知道我昨天在医院发生了什么吗?”

  白与时似乎是懵了一秒,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他轻哼一声,语气要多潇洒就有多潇洒。

  “你想说自然会说,不想说我撬开你的嘴也没用,再说了,谁还没点秘密了。”

  在说到最后秘密两个字时,他特地加了重音,林汐恍若未闻,没再接话。

  是啊,他说的对。

  在这个世界里,谁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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